《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出炒股开户在线股票配资平台,一体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着力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强化科学管理,促推审判执行不断提质增效”。人民法院如何以科学管理助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激发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内生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本期访谈,我们特别邀请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红军分享他们的经验做法。
记者:围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张军院长指出,“案件质效怎么样,‘关键少数’是关键,管理必须跟上”“院庭长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把审判管理责任扛起来、落下去”。审判管理现代化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请问胡院长,重庆五中院在实践中是怎么谋划推动审判管理现代化的?
胡红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使命。对标审判工作现代化的目标愿景和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院党组锚定建设一流现代化法院这一奋斗目标,强化“德正、法公、民本、业精”四点发展定位,聚力实施铸魂提能、审执提质、政务提效、品牌提色、创新提智五项固本工程,以规范化、系统化、现代化为抓手,分三步推动实施“14533”高质量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其中,我们突出审判执行这个中心,注重发挥审判管理的中枢作用,以制度建设为基,制定实施《关于建设一流现代化法院“审执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问题导向、落实权责要求、推动数字赋能,贯通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一体构建大审判管理格局,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持续增强司法公信力,助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记者:刚刚您谈到在“审执提质”工程中,您们十分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重庆五中院在构建审判管理格局上有哪些创新的举措?
胡红军: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制度是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审判管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全流程发力,持续强化全方位的制度供给,不断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集中体现在“三端三管”上:
一是设立审管专员制度,做实前端自主管束。在审执部门配置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能强、数据研判能力突出的“中干﹢骨干”双专员,通过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科学把握,加强对部门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的自主分析,发挥好审执一线“前哨”预警作用,及时从异常指标数据中发现问题苗头、深挖风险病灶,督促提醒部门负责人研判改进,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
二是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做优中端精细管控。我们注重加强司法审判数据的宏观监测,锚定审判执行评估中的薄弱指标、督办任务推进快慢、核心业务效果优劣情况等“三项靶点”,在月度、季度、年度等适当节点,针对审判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点对点下达具有抄告、催办、督导功能等“三类文书”,健全风险预警提示、限期整改指令、督导结论执行等“三个平台”,将审判管理嵌入审判全流程,有序、有力、有效实现全过程动态管控。
三是落实问题会商复盘,做细后端靶向管治。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司法审判数据问题复盘工作办法》,以司法审判数据问题会商台账为靶标,对问题清单逐一进行复盘,通过落实研判分析、任务分解等程序,贯通实现问题能溯源、对象能锁定、线索能移送、责任能追究、风险能防范,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研究问题、高效解决问题。
记者:2024年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收案约35.8万件,案件体量占全市法院近36%,人案矛盾比较突出,您们是如何通过审判管理应对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这一困难挑战的?
胡红军:定分止争是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更重的责任,也是每一个案件都应当孜孜以求的目标。我们注重发挥审判管理在司法审判业务的中枢作用,力求通过科学的审判管理把审判理念从重“结案”转到同时更重“解纷”上来,努力实现“纠纷到我为止”。
一是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我们牢固树立“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的导向,坚持以“三个效果”相统一为考核目标,以审判数据为基础,辅以对部门、干警的综合评价、细致分析,让一线法官更加聚焦案件办理,更愿意花时间做实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去年以来,我们坚持当改则改、慎重发回、依法纠错,“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从去年1∶0.25回落至1∶0.10,有效防止程序空转。
二是不断加强案件阅核工作。做实定分止争,案件质量是关键。我们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坚持重点突出、全面覆盖、有效监管,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工作,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分层级、分层次抓实案件监督管理,细化实化案件质量把关体系。2024年以来,共阅核各类案件6716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18.37%,经过阅核的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有效降低。
三是注重加强典型案例引领。坚持公正裁判的法治引领是更高层面的定分止争,通过健全典型案例选、育、编、宣机制,引导法官对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观点、理念和规则,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养成。2024年以来,共发布辖区两级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8批次60余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记者: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重在抓落实。请问重庆五中院是如何坚持指标体系“体检表”的功能定位,做实减负与增效的?
胡红军:审判管理的生命力,在于对司法规律的尊重与遵循,指标的功能重在评价和推动工作。实践中,我们坚决破除违背司法规律的盲目追高,立起以效强管、以实抓管的工作格局,久久为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审判管理各环节、全过程。
一方面,我们坚决扭转指标为王,破除唯数据论的盲目追高,立起以效强管的价值理念。审判管理的目的始终是为了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接感受,我们坚决纠正“抓指标就是抓工作”的误区,聚焦人民群众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需求来检视问题、改进工作、补强短板,让指标体系回归查弱项、促提升的本质属性。比如,针对当事人反映突出的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的问题,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平均时间从去年66.77天缩短至今年的27.08天。今年以来,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为0.05%,稳中有降,审限内结案率为96.55%,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另一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破除机械管理,立起以实抓管的机制格局。坚持系统、整体把握全院每月、每季度质效指标情况,科学看待指标升降,更加注重和自己比,和去年同期比,和工作改进比,消除“内卷”冲动。比如,今年上半年辖区部分基层法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偏高,我们根据指标特点,保持“容忍度”,通过持续强化立审执衔接、诉前保全等措施的指导,最终平稳进入合理运行区间。
记者:张军院长指出,要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以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促推案件审理与服务治理融合贯通。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效能治理的重要力量,重庆五中院在助力重庆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胡红军:司法审判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是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助推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我们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化对案件背后反映的经济发展问题和趋势的分析研判,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多元治理。
一是及时制发司法建议。针对审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领域普遍性问题,深入找准问题症结,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比如,在恢复执行某救助基金与被执行人张某等人100余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信用惩戒严重影响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生产就业,我们及时制发关于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的司法建议,被建议单位积极采纳,并制定分期还款、减免债务利息政策以及救助基金核销管理办法,效果显著。2024年以来,我们聚焦收购、销售医保骗保“回流药”、未成年人线上购买处方药监管不严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21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积极采纳整改。
二是发挥以文辅政作用。针对审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撰写情况反映、报送资政报告等形式,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2024年以来,聚焦生育领域违法犯罪突出、“贷款掮客”扰乱金融秩序、工程项目领域存在“借标生财”现象等问题,向市委报送情况反映40余篇,取得良好效果。其中,《重庆新质生产力相关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在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人民法院科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专题研究报告成果类二等奖。
三是制定案件指引规范。注重对司法审判过程中突出问题和疑难堵点,有针对性地全面梳理总结,发布案件审理指引,为社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比如,市委部署国有企业“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任务后,我们针对国有僵尸企业出清程序启动难、推进进度慢、出清效果不好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制定《关于破产审判服务“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的工作措施》,为国企破产提供规范指引,制定《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引》,着力解决小微企业破产审判堵点、难点,提升破产审判效能。2024年,重庆破产法庭累计盘活涉“三攻坚一盘活”资产2.58亿余元,清理债务18.8亿余元,有力服务保障国有企业“瘦身健体”。
记者:持续做实科学的审判管理,改革是其中的关键一招。请您谈一谈在助推审判管理提质增效上,下一步打算采取哪些措施?
胡红军:《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就完善审判质效评价体系、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审限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我们一方面要抓好上级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为上级改革贡献智慧和方案;另一方面,我们也将积极发挥首创精神,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打通束缚审判管理的堵点卡点,重点将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小切口”改革创新:
一是持续加强科技数字赋能,积极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稳步探索人工智能“AI助理”在辅助办案上的运用,提升审判信息聚合转化能力。
二是不断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与院庭长阅核制的衔接研究,促进阅核制与统一法律适用的融合贯通,与审判权规范运行的有机统一。
三是探索构建符合各类案件自身规律和司法特点的审限管理模式,持续加强对案件的全程监督管理,从多方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在我国的四级法院组织体系中,四百多个中级人民法院不仅要贯彻落实好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还承担着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的重任,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展现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宣传报道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亮点,本报“司法访谈”栏目,特开设子栏目“中级法院院长访谈”,约请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分享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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